利润率下降分析再续
2023-12-19 10:23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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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非事实例证分析

第三卷第一篇: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,需要举例做出说明。在说明之前,先得界定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:“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比率叫做剩余价值率;用总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比率,叫作利润率。这是同一个量的两种不同计算方法,由于计算的标准不同,它们表示同一个量的不同比率或关系。”(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》第25卷第51页)这里,需要强调:其一,利润和剩余价值是同一个东西,因此才是同一个量;剩余价值率,是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比率——笔者强调这一点,仅仅在于:剩余价值率,既是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之比,更是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之间的比率,遗憾的是,马克思的分析,基本见不到这样的列举,还是那句话,前者,即时间之比,仅仅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才是事实,而剩余价值率,更一般的表现是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之比。其三,两者差别,仅仅在于资本量的不同,资本量差别,应该是原文开头“计算标准不同”的准确说法。

依据前引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绝对额,决定的两个条件,首先是劳动生产率,其次才是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(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》第25卷第334页),当然需要对劳动生产率如何决定绝对剩余价值量做出相应分析,遗憾的是,该论说始终停留在论断层面,并未揭示它如何决定剩余价值绝对量的具体情形,亦未例举事实以为证明。其实,劳动生产率,说到底不过是单位劳动时间内推动的生产资料量的增长。在劳动力价值既定下,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量的增加,不就是意味着剩余产品量,乃至剩余价值量相对的增加吗?从这里可以武断地说,剩余价值率随劳动生产率提高,资本有机构成乃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率提高的途径的事实,始终处在马克思的分析视野之外,他列举的例证不是从事实出发,亦不令人奇怪了。

从《资本论》第三卷第174页起,马克思共列举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不同比例的五种情形,分别是80c:20v,70c:30v,60c:40v,85c:15v和95c:5v,由于马克思假定前提为剩余价值率100%,因而剩余价值跟可变资本部分一致,分别为20,30,40,15,和5,劳动生产率决定剩余价值绝对额的事实干脆不及,或者已被舍弃,这样的例证咋会具有合乎事实的分析意义呢?其后,第175,176页据前表概括出的两个表的数据,包括商品价值和成本价格的推举和计算,乃至成本价格和市场价值的偏离度,也就失去了分析比较的意义。假如,分析从事实出发,那么,轧棉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事实例证,依据笔者推算,该例证中,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比为94.5:5.5。据轧棉机普遍使用后,皮棉价格由50便士降至10便士的情形,该机一天加工100磅皮棉,总值1000便士,扣除80%机器损耗和原棉价值,新价值200便士。黑人妇女工资5.5便士,仅占总资本的0.055%,有机构成为99.945:0.055,剩余价值194.5便士,剩余价值率3800%,利润率19.45%。劳动生产率如何决定剩余价值绝对额,在这个例子中一目了然。资本有机构成为什么成为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率的途径,似乎亦毋须多费词语?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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